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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务所

一、基本情况
1、单位性质:松江区航务管理所是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,行政级别为相当副处级,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。
2、机构设置:
四个业务科室:海事科、航道科、运港科、船检科;
四个内部科室:综合办公室、财务票证科、信息装备科、执法监督科;
一个指挥中心:上海市内河水上搜救指挥中心松江分中心;
五个基层站点(海事所):米市渡站、油墩港站、泗泾站、城郊站、叶榭站。
3、主要装备:航务所以水上执法为主,配备了多艘不同功能的海事巡逻艇和执法车辆。
4、勤务模式:基层站点以24小时工作制为主,全年对外无休,所部以全日班为主。
5、主管机构:上级主管机关是区交通委,业务上同时接受上海市航务管理处(地方海事局)指导。
二、主要职责:
区航务所系“三牌一门”的工作机构,对应三个机构名称,分别履行以下职能:
1、区航务管理所:航道管理、港口码头管理、水路运输管理、规费征收;
2、区地方海事处:通航安全管理、水上交通事故调查、 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事故;
3、区船舶检验所:船舶检验、船员和船证管理、船舶修造厂监管。